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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特岗真题及答案解析,教育学特岗真题及答案解析,教育学第七章课程PPT

2022-05-24 | 文章来源: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特岗教师待遇

[课程内容]

课程是学校教育的核心,在教学过程中涉及到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目前,我国中小学课程主要由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三部分组成。

课程计划体现了国家对学校的统一要求,是编写各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的主要依据;课程标准是不同学科课程计划的发展,每个学科都有其相应的课程标准;它是课程标准的具体化,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学科一般都有相应的教材。

1992年,原国家教委制定九年义务教育教学计划时,就把 教案 将其名称更改为 课程计划 。指导我国本次课程改革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仍在使用 课程计划 这个术语,最初使用 教学大纲 将其名称更改为 课程 。

一、课程计划

1.概念

课程计划是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一定的教育目标和培养目标制定的关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规定了教学科目的设置(课程设置)、科目顺序(课程开设顺序)、课时分配(教学时数)、学年准备和学习周安排。其中,开设哪些科目(课程)是课程规划的中心和首要问题。

2.义务教育阶段教案的特点

义务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和家庭必须依法保障的国民教育。

(1)强制性

义务教育教学计划不是普通的教学计划,它是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具体实施,其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换言之,义务教育教学计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计划,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因此,它是强制性的。

(2)普遍性

义务教育教案的适用范围比普通教案要广得多。其设置的培养目标和课程是针对全国绝大多数学校、地区和学生的,不太高也不太低。坚持 保底,不封顶 的原则。

(3)基本

义务教育教学计划的作用是充分保证它为学生素质的和谐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课程要齐全,每门课的课时要重要,要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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