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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娄底新化县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60人公告

2017-12-06 | 文章来源:

 

根据我县学校师资紧缺的情况,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新化教育的稳定发展,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特制订新化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新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面试。

三、招聘数量及编制性质

招聘教师共计60 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高中学校招聘教师27名,初中学校招聘教师9名,小学招聘教师2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正常身体条件;

5.报考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

6.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普师毕业或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或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与报考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或国家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7.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8.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原则上应为英语专业毕业生,非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要取得国家英语过级考试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吸毒、贩毒行为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因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本县的编内教师;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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