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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娄底市双峰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25人公告

2015-05-20 | 文章来源: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娄底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娄人社发〔2012〕16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同意,决定面向多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名,特予公告。

一、招聘对象、职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职位和名额及要求

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双峰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和职位表》。

二、发布招聘公告

在双峰县人民政府网、双峰县人社网、双峰教育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须在双峰县人社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设县教育局人事政工室(永丰镇工农北路256号)。

3、报名时应出具的证件及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三张。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职位不开考并核减招聘计划数;对特殊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5、报考者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须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或聘用。本县在编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6、应届毕业生须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符合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对应学科2015年现行教材,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各职位根据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备考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入围。

2、面试

(1)面试对象:为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程序及内容

①面试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使用真实姓名,并实行隔离回避制。

②面试内容:主要是分专业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其中:幼儿、体育、音乐教师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比例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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