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1 | 文章来源:
郴州市廉政教育中心: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试行)》(郴组〔2013〕20号)和《郴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市纪委干部室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定,同意聘用宋靖芳同志为你中心工作人员。聘用时间从2014年8月28日起计算。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
原标题:关于聘用宋靖芳同志为郴州市廉政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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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