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6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2016年宜章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8名,其中教师类岗位279名,卫生类岗位113名,综合类岗位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6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5月16 日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6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与事业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