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5 | 文章来源: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于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的中心城区,是一所融理、工、文于一体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计划9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4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点击“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入口”图标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需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含最高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或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5)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岗位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书面证明,开具时间须为2023年1月1日以后);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部门网页通知公告栏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
2.复审:试讲、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JS01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JS02-JS04、TS01、TS0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
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JS01岗位:采取试讲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教学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采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科研能力和专业水平。总分100分。
(2)应聘JS02-JS04岗位: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高等教育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名单。试讲采取授课方式,授课内容由应聘人员从招聘单位指定教学内容中自主选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态度、教学基本素质、教学内容、效果、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总分100分。
(3)应聘TS01-TS02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辅导员岗位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所涉相关理论政策的了解把握和宣传阐释运用能力、对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和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JS01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
(2)JS02-JS04、TS01、TS02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开考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JS01-JS04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TS01-TS02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2518776、52554278
举报电话:0731-52554275、52518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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