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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点,特岗教师德才表现

2022-05-24 |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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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综述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是指教师本人、他人或社会,依据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标准、规范和科学标准,系统而广泛地收集各种信息,充分掌握各种信息,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进行考察和价值判断。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目的是在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调查、判断和论证的基础上,探索和掌握教师职业道德形成和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更有效地指导教师改进职业道德,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有利于教师职业道德的维护和实现,有利于教师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具有指挥导向、教育发展、分级评价、监督激励和问题诊断功能。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应遵循的原则是方向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教育性原则和民主性原则。

教师职业道德的评价方法

(一)自我评价法

自我评价法是指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标准和原则等一系列评价体系,对教师自身道德进行的一种自我认识和自我判断。

自我评价是指教师自己对自身品德的评价。在这个过程中,教师既是评价的主体,也是评价的客体。教师自我评价的内在动机是他们的内在信念。所谓内心信念,是指教师行为的内在动机所形成的思想和观点。它是教师对社会主义教育及其道德原则、规范或理想的真诚信念和强烈责任感,是深刻的道德认识、强烈的道德情感和坚定的道德意志的有机统一。它是教师评判自身行为的主导力量,是教师个人精神生活的道德指南,对教师个人教育有着巨大的促进和规范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自我评价是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不可或缺的环节。当教师进行自我评价时。

需要不断提高自我评价能力,一方面要求教师形成强烈的内心信念,另一方面要求教师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认真对待评价工作。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有效地运用自我评价法,随时判断自己行为的是与非、善与恶;才能持续地受到道德情感的冲击,培养丰富、积极的道德情感,形成坚定的道德意志,使其职业道德发展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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