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3 | 文章来源:芙蓉区教育局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6〕107号)和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6〕1号)有关精神,及《2016年芙蓉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工作操作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资格认定,2016年芙蓉区秋季批次共有2位申请人符合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拟认定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进行监督。有关情况与问题可通过信函举报和反映,或直接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和反映。凡来信举报者,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所举报的问题,应有真凭实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
受理举报单位: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受理举报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417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683244
邮政编码:410016
领证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申请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来芙蓉区教育局417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及申请表。如请人代领,需持申请人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