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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结果105人公示

2022-01-13 | 文章来源:芙蓉区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7〕101号)和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7〕5号)有关精神及《2017年长沙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工作操作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网上申报、本机构现场确认、资格认定,2017年芙蓉区春季批次共有105位申请人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拟认定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进行监督。有关情况与问题可通过信函举报和反映,或直接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和反映。凡来信举报者,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所举报的问题,应有真凭实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

       受理举报单位: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受理举报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423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683253

       邮政编码:410016

       领证时间为2017年6月29至30日,申请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需带毕业证原件)来芙蓉区教育局417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及申请表。如请人代领,需持申请人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附件一: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名单(105人).xls

委托书.doc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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