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5 | 文章来源:郴州嘉禾县教育局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附件1)。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工作小组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认定;
(5)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7)最低服务年限:新聘用教师在学校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包括试用期;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嘉禾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
9.嘉禾县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合格人员;
10.到2021年8月31日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