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湖南教育与教育厅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部
湘交通[2014]124号
关于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关于实施教师特岗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的通知》(教师办函〔2014〕2号)精神,我省今年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以下简称 特岗计划 )。为做好2014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2014年,我省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75个县(市、区),其中国家计划56个县(市、区),省计划19个县(市、区)(完整名单见附件1)。
申报特岗教师需求计划的县(市、区),必须是教师队伍总体短缺、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市、区)。除接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农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和省内公费培养的师范毕业生外,各特岗县(市、区)在特岗计划实施期间不得自行招聘义务教育新教师。
二。招聘和管理措施。2014年我省特岗教师的招聘原则、招聘程序和方式、经费渠道、政策、户籍档案、聘后管理等工作的组织实施仍由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具体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以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三。措施。2014年中央和省级特岗教师工资补贴标准为人均24000元/年,与设岗地县(市、区)财政据实结算。
四、抓紧特岗教师招聘需求计划申报工作。各设岗县(市、区)要在摸清教师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基础上,科学设置招聘岗位,优先满足小村、教学点教师补充需求,进一步提高小村、教学点特岗教师招聘比例,把小村、教学点教师招聘列为今年工作重点。研究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需求计划,填写《特岗计划县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和《2014年特岗教师学校和学科需求计划申请表》(附件3),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附表要求于2014年4月18日前报送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办公室。省邮政局 )。
五、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特岗计划的意义、优惠政策和实施效果,深入挖掘特岗教师的优秀典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反映各地特岗教师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实施和特岗教师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好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
六、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教师服务证》的发放工作。我省2011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将于今年春季学期结束时到期,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工作发放的通知》(湘教〔2013〕10号),切实做好2014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服务证发放工作。
七、认真做好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的服务期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教师办〔2014〕2号文件和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转为正式教师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的转移,确保三年服务期满。
八、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要严格按照省级有关部门确定的录取名单办理聘用手续,严格按照招聘计划岗位安排特岗教师授课;要把特岗教师培训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提高培训质量,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提高教学能力;要关心特岗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妥善安排新聘特岗教师的周转房,努力改善特岗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加强特岗教师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跟踪评价,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九。联系方式。省特殊邮局:长沙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院内,410016;联系人:刘,电话:0731-82203481(带传真),电子邮箱:。
附件:
1.
2.
3.
4.
湖南教育教育厅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和行政管理局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