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要降薪,国家明确给教师涨工资,教师工资要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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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促进乡村教师发展的八项措施,包括改善生活条件、统一标准、倾斜职称、促进流动等。
(一)提高农村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农村教师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重视农村教师教育,适度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将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入学、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实行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2)拓展农村教师补充渠道。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为乡村学校持续输送大量优秀高校毕业生。扩大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支持中西部等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补贴标准。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根据当地农村教育的实际需要,加强本土化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 专攻多功能 乡村教师。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定年限,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退休特级教师和城镇高级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中央财政要按照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3)改善乡村教师的生活条件。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根据学校艰苦程度和偏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帮扶工作。加快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照规定,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范围,统筹解决。
(4)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一按城市标准核定,其中村小学和教学点编制按生师比和班主任比相结合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根据班级规模、生源等情况统筹配置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通过调整编制、加强人员配备,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和村小学倾斜,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全覆盖问题,确保农村学校全面配备国家规定课程。严禁有合格的教师 编不编 长期使用临时工,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5)职称评聘向农村学校倾斜。各地要研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职务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在评聘职称(岗位)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和发表论文的硬性要求。他们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业绩、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验。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时,应当具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者薄弱学校的教学经历。
(六)促进优秀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县校就业 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提供了制度保障。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争、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班等多种方式方法,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在县域内,重点推进县域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轮岗,在乡镇内,重点推进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和教学点交流轮岗。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优秀农村教师相对稳定。
(七)全面提高农村教师的能力和素质。到2020年,所有乡村教师和校长培训360学时。要将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投入资金保障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支持全员培训,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整合高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和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师德教育是农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师德教育提升到课本、课堂、头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全面提高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运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解决农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问题,同时建立激励机制,支持学校和教师使用相关设备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加强农村学校音乐、形体美等师资短缺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培训。要根据农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岗位置换、网络培训、送教师下乡、指导和校本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2015年开始, 国培计划 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和校长培训。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提高学历。
(八)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农村学校任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省(区、市)、县(市、区、旗)要鼓励在农村学校任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给予表彰。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设立专项资金,对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教育系统在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向乡村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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