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4 | 文章来源:
【导读】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应低于当地公务员;特殊教育教学...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应低于当地公务员;特殊教育教师享受特殊岗位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受贫困地区津贴。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学校教师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民族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鼓励国家高等院校毕业生志愿到农村和民族地区缺少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