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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雁峰区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公告

2017-07-07 | 文章来源:

根据《衡阳市雁峰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为《简章1》)和《衡阳市雁峰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为《简章2》)规定,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分情况通报

根据阅卷机构寄来的查分复函,此次阅卷采取无纸化阅卷,所有要求查分的考生其成绩与公布的一致,没有任何修改,特此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报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入围。

资格审查名单见附表。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7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资格审查地点:雁峰区政府东701办公室(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政府,途经公交车109路、168路、163路、117路、447路等)。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登陆湖南人事招考网()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2.报考事业单位的考生,填写本公告附件3《雁峰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聘用资格审查情况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表》(《简章1》的附件1)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四项目人员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3.报考小学教师的考生,填写本公告附件4《雁峰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考试聘用资格审查情况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以及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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