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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郴州嘉禾县招聘城区高中学校教师50人公告

2019-05-09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嘉禾县公开招聘城区高中学校教师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嘉禾县公开招聘城区高中学校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8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报县教育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嘉禾县在编教师和非2016年特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QQ邮箱()传递资料方式。现场报名的,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邮箱传递资料报名的,由县教育局打印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至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现场报名地点。嘉禾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嘉禾县体育路13号)。

4.领取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5月24日。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419室)。代领面试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面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嘉禾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

(4)面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并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7日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0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面试。5月21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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