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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衡阳县城区学校专任教师比选153人公告

2018-08-15 | 文章来源:

为适应县城学校化解大班额的实际需要,根据《衡阳县乡镇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全县在编在岗教师比选一批专任教师充实到县城学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比选方式

采取分学段、分学科、分年龄段设岗,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比选择优的方式。

三、比选岗位计划、条件

(一)比选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比选教师153名(西渡镇学区初中教师9名,西渡镇学区小学教师54名,县弘扬学校初中教师30名,县实验学校初中教师10名,县实验学校小学教师5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2018年衡阳县城区学校专任教师比选岗位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比选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

其中,教师资格条件为:

(1)报考初中岗位: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小学岗位: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①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非音乐、体育、美术的,可不受任教学科的限制报考小学岗位(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除外)。

②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音乐、体育、美术的,只能报考相应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任教岗位,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任教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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