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4 | 文章来源:
为不断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编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78人。
一、招聘职位
1、幼儿园教师14人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
3、学历及专业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需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专学历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小学教师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师者,须具有幼师资格证。
5、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教师职位的须具有二级乙等普通话等级证书。
6、报考者,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14日。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本县少数民族考生须出具桃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材料须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3、按所设岗位类别报名。
4、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5、报名地点:桃江县教育局五楼中会议室。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四、招聘办法
1、笔试
①时间:7月19日上午8:30—10:30
②地点:另行通知
③内容:A、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幼教专业知识和语、数两科,各占50%;B、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报考职位的小学、初中和高中内容。
④分值:100分制按60%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