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6 | 文章来源: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满足学位建设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8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职位48个,共386名中小学教师。
1、普通高中教师32名。由用人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自行组织招聘,具体招聘办法详见各用人学校的招聘公告。
2、职业中专教师20名。由用人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自行组织招聘,具体招聘办法详见用人学校的招聘公告。
3、初中教师70名。
4、小学教师260名。
5、特殊教育教师4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宁远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认定。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届生尚未取得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6、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9日——2000年4月9日期间出生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组织或参与过非法组织的;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正式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