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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株洲市炎陵县教育局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10人公告

2018-03-07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专业或教育院系)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0名。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优先解决教师结构原则;

3.按岗竞聘,实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原则。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表1)

三、用人单位简介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井冈山西麓,是中华始祖炎帝神农氏归根之地。境内有衡茶吉铁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条高速公路通过,交通便捷。全县现有公办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小学10所,教学点9所,公办幼儿园16所。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2000年3月6日以前出生)以上至25周岁(1993年3月6日以后出生)以下。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非2018年应届师范毕业生不能报考,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专业或教育院系)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学历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招聘分别在湖南师范大学、衡阳师范学院设立考点,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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