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6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高中、中职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8届和201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58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醴陵市教育局官网”(),和各单位网站。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本公告发布日前,已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2019届毕业生;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