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3 | 文章来源: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编办和市人社部门核准同意,现将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60个职位,112名事业单位教师及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符合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职位表》。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文字综合岗位要求发表的文章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5.不得报考的情形: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②组织或参与过非法组织的人员;
③在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原工作人员;
⑥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⑧本次招聘考试除文字综合、财会、校医、国防教育专职干事岗位外,其他专任教师岗位均不接受本市在职在编教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