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2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34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醴陵教育信息网或电话咨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一)招聘计划:
1、农村初中教师65名(文科20名、理科17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各7名)。
2、农村小学教师154名(分11个组别,其中农村边远小学教学点的5个组“面向醴陵”招聘)。
3、农村幼儿园教师10名(“面向醴陵”招聘)。
4、城区初中教师5名(录聘后编制保留在城区初中学校,但应先到农村初中学校支教两年,并按农村学校教师落实相关待遇)。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部分岗位“面向醴陵”招聘。“面向醴陵”指本人或配偶现在是醴陵户籍,以及本人在大学入学前是醴陵户籍。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5、醴陵市内在编教职员工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