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7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学院简介
湖南工贸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综合职业培训基地、国家机电类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国职工职业(工种)技能实训基地、全国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湖南省职业技能竞赛基地、湖南省技师培训鉴定点、湖南省创业培训基地。近几年,学院接连荣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首批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最受企业欢迎技工院校”、 “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株洲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众多荣誉称号。学院新校区共占地3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设施装备精良,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6000人,年承接各类社会培训15000多人次。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名,具体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附件一。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为准。
(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一)。
1.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我院研究后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认定。
2.本公告所称全日制毕业生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录取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