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3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共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62人,其中招聘有教学经验的教师30名,面向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30名,面向往应届毕业生招聘足球教练2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为荷塘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0年4月13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4月13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非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应聘;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