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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41人公告

2023-04-29 | 文章来源:绥宁县教育局

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共计4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1)高中阶段教师3名:绥宁一中高中信息技术1名、绥宁二中高中思想政治1名、绥宁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高中心理健康1名;

(2)初中阶段乡镇学校教师12名:初中道德与法治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物理2名、初中生物1名、初中地理2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音乐1名、初中体育3名;

(3)小学阶段乡镇学校及教学点教师26名:小学道德与法治2名、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4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美术3名、小学体育5名、小学音乐2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小学心理健康2名、小学科学2名。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

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

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本人、父母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有如下情形不得报名参考: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特岗教师,2023年拟分配至本县的公费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方式

1.公开招聘绥宁一中高中信息技术教师1名,绥宁二中高中思想政治1名、绥宁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高中心理健康教师1名,初中阶段乡镇学校教师12名,小学阶段乡镇学校及教学点教师26名,共计41名。

2.招聘方式:公开招聘。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三、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nsn.gov.cn)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nsn.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www.snxzk.cn”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739-7611882   0739-7606676

2.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9日8:00至2023年5月11日17:30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12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5: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绥宁县教育局

2.现场资格审查内容: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学士学位证书(岗位有要求的提供)、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证件或者表格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提供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好的《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是www.snxzk.cn网上报名人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的核减岗位计划数,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笔试内容:(见附件1)

(3)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5:00--17:30 。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所设岗位最后一名面试入围成绩有两名以上相同者,则一并入围面试名单。

(2)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3)

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按照各占50%折算为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在绥宁县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的等额岗位人数,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时依学历高低进行排名,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时出现岗位空缺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上述所有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绥宁县政府门户网上面向社会公示(www.hnsn.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分配与聘用

1.所有教师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协议;所签服务期限协议报县人社、教育部门备案。

2.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工作岗位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后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再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如分配后自动放弃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另行递补。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八)其他。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且在本公告内没有明确的事项,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解释。

四、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事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2.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绥宁县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41人公告(图1)1.绥宁县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

      绥宁县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41人公告(图1)2.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绥宁县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41人公告(图1)3. 绥宁县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方式及内容

                                                           

原文链接:https://www.hnsn.gov.cn/snxjyj/tzgg/202304/07ce89e8ad0b4bfeb4c2bda3f65d0f5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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