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6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 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请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其中管理类岗位11名,专业技术类岗位11名。具体招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阅: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0月25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90年10月25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在198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7.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10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现役军人;
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苏仙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