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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郴州临武县招聘教师300人公告

2018-06-13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临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共30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临武县人民政府网(),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临武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2年6月23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县教育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2018年中专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以毕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证明为准。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以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证明为准。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8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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