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9 | 文章来源:
原标题:2016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于2013年秋季创办,学校位于抗战受降名城湖南芷江县城芷江教师发展中心(原芷江教师进修学校)院内。目前学校共有 3 个在校智障班计38人,并承担了23名学生的随班就读服务,30学生的送教上门服务。为加强专业师资力量,现向全国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正公开、平等竞争、多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格招考,引进教育人才。
二、招聘职位数
本次计划招聘4名,其中特殊教育专业教师2名,律动教师1名,康复治疗师1名。录用计划数与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爱岗敬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较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晰;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25日至1998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六)特岗教师、在编在岗教师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七)特殊教育专业教师须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律动教师须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舞蹈专业毕业生;康复治疗师须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康复治疗或儿童康复专业毕业生;
(八)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和律动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须凭《教师资格证申请表》);
(九)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