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4 | 文章来源:
为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满足县一中、县职中师资需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师范院校和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1.按岗招聘、择优招聘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注重综合能力素质原则。
二、招聘范围
1、县一中教师:
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全日制研究生(不限师范类)学历且有高中教师资格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县职中教师:
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②在编在岗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报考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计划
全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人,其中县一中招聘物理和政治教师各1人,县职中招聘汽车类和电子商务类教师各1人,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