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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新晃县公费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村小教师招生81人公告

2017-06-16 | 文章来源: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县公费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村小教师共81人。

1.省级项目56人。

(1)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25名。其中:小学教育9人(文科2名,理科7名)、汉语言文学专业4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4人、英语专业3人、科学教育4人、教育技术学1人。培养学校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4人:全部为对口招生计划,湖南师范大学2人(应用电子技术教育1人、服装与服饰设计1人);湖南农业大学2人(汽车服务工程专业)。

(3)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7人: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2人;化学2人;物理2人;生物1人。培养学校为湖南文理学院。

(4)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10名:培养学校长沙师范学院。

(5)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10人: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市级项目10人:其中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5人,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靠学校为芷江民族师范学校;幼儿园教师5人,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靠学校为芷江民族师范学校。

3.怀化市农村教学点教师公费定向委托培养10人(凉伞镇2人,林冲镇1人,米贝乡1人,中寨镇1人,波洲镇1人,扶罗镇2人,贡溪镇1人,步头降乡1人),均为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靠学校为芷江民族师范学校。

4.县级扶贫计划: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5人,培养学校为长沙师范学院。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应是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具有新晃籍户口的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生不受往应届限制)。

(二)报考怀化市教学点教师公费定向委托培养招生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是 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具有本乡镇户籍的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以现乡镇的管辖区域为准)。

且符合以下条件:

1.截止2017年8月31日,初中起点毕业生年龄未满18周岁(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中起点毕业生年龄未满22周岁(199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初中起点的中小学教师(含小学男教师、农村教学点教师、县级扶贫计划教师)需参加了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中考总分不低于今年新晃一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县级扶贫计划教师必须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高中起点的小学教师需参加了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今年我省本科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为对口招生,参加了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2017年湖南省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热爱中小学教育事业,必须自愿回新晃县农村中小学、村小从事教育工作,其中初中起点小学、幼儿园教师5年以上,高中起点、初中起点初中教师8年以上。

三、培养模式

笔试 面试 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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