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0 | 文章来源: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洪江市外在编教师中选调25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选调条件
1、职位及名额
洪江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25名(全额事业编制)。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
(3)年龄:女教师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男教师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洪江市外在编教师(全额事业编制),大专及以上学历。(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处分期未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按照有关规定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选调原则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面试、考察、公示、调动六个程序。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 8月21日(星期六、星期天不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门牌号50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情况等)报名。
(2)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叁张。
(3)公告前已经在洪江市教育局提交资料并登记的教师,由洪江市教育局负责整理,并按照报名要求,由洪江市教育局提交到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料不完善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4)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同意后,按1:2的比例核减选调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