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4 | 文章来源: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规定,经研究同意,拟到湖南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0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按岗招聘、择优录用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注重综合素质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高中教师30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研究生或国家计划本科一批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师范类专业可放宽至本科二批,以入学当年高考生源专辑标注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和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4日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专业对口(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符合条件的外地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高中所招电子教师岗位对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但一经录取必须在2021年8月31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相关论文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可由学校开具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能取得相关证书的证明,相关证书的原件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本公告发布日前,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或已是我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亊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