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3 | 文章来源:
2013年花垣县农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方案
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州办发〔2005〕2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同意,决定在多县范围内招聘19名农村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农村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详见《2013年花垣县农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农村工作;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3、报考者常住户口在花垣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花垣县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3年7月23日前为准;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湘西州教育网、花垣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8月3日下午5时前。
2、报名地点:花垣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彩色同底免冠半身二寸照片。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
(三)资格审查:报考对象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复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