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9 | 文章来源:
根据《吉首大学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方案》要求,我校应聘人员的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将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初审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考试: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如毕业证无研究方向,还需提供该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符合放宽条件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手续时为准。
3、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 2016年11月 11日 下午17:30前与我校人事处人事科联系(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4、请各考生密切留意我校人事处网页有关考试工作的通知。
原标题:吉首大学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名单公示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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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吉首大学公开招聘资格初审名单公示
吉首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