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8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及管理岗位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门学科目录为准;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吉首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吉首大学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或邮箱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吉首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报名(报名地点: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吉首大学政务中心4楼人事处人事科,邮编:416000)。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毕业生推荐表等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形式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招聘邮箱详见附件1)。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