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4 | 文章来源:
为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多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永顺县教育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多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2016年永顺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五)招聘范围面向多县的,报考者常住户口在永顺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永顺县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6年6月23日前为准。招聘范围面向社会的,报考者不受户籍限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4日至1998年7月4日期间出生)。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州教体局政务网、永顺县人民政府网、永顺教育网及纸质张贴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4日—— 7月7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永顺县教体局阳光服务中心(教体局一楼)
3.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可凭学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前须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