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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湘西保靖县城区学校教师遴选13人公告

2016-07-10 | 文章来源:

为缓解城区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压力,根据《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多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规定》(保办法[2014]42号)、《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靖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办法[2014]43号)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多县农村中小学校遴选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本县内符合遴选职位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遴选职数

遴选教师职数共计13名,其中:

1.小学(5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

2.中学(8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化学1名,音乐(舞蹈专业)1名。

三、遴选条件及资格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3)中学、小学教师需分别在农村工作三年、五年以上(其中“三支一扶”教师、特岗教师服务年限可以作为农村从教年限计算)。

2.资格条件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学教师应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消或有关部门正在立案查处者。(2)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定向培养生。(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1.发布信息

遴选信息将在保靖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迁陵镇政兴路10号后栋二楼)。

3.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考教师应提供2013年秋至2016年春基教股出具的州县级质量检测成绩证明、学校出具的担任班主任或担任中层以上干部证明。

(2)报名对象需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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