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1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保靖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要最低学历要求、专业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9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9年保靖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