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6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及管理岗位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门学科目录为准;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吉首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吉首大学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毕业生推荐表等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形式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招聘邮箱详见附件1)。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教学科研及实验教学岗位:
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总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
试教由学校集中安排时间和地点,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业绩、语言表达、形象气质、思维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
面试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面试方案,方案应包括面试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面试专家名单(7-9人,含学校教学督导团1人,非本单位专家至少1人),面试时间地点等。面试方案需提前三天报人事处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