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6 | 文章来源:
原标题:雨湖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潭人社发[2012]63号)等文件规定,为优化雨湖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5人,其中小学教师31人,幼儿园教师4人。招聘岗位见《雨湖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8年6月22日至1980年6月22日期间出生),学历及其他要求请见《雨湖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所填报的岗位应与本人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可以申报小学科学学科)。
5.具有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和幼师岗位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以上。
7. 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雨湖区在编教师;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与试教—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各主要环节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公示。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6年6月23日9:00-6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缴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即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为无效报名。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报名。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须一致,二代身份证须须在有效期范围内。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6年7月6日9:00-7月9日17:00。
【特别提示】因本次报名不保留报考人员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务须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缴费、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