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9 | 文章来源:
根据我区教师队伍现状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2014年赫山区教育系统共招聘教师100名,均为多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中学物理教师3名,中学化学教师3名,中学生物教师3名,中学地理教师3名,小学语文教师20名,小学数学教师10名,小学英语教师12名,小学音乐教师12名,小学体育教师14名,小学美术教师10名,幼儿教师10名。(具体岗位安排见附件)
各学科职位报名人数低于该学科招聘人数的3倍时,则调整该学科招聘人数,空余名额调整到报名比例最高的学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年龄、学历和资质条件
1.中、小学教师条件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的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有相应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
2.幼师条件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幼教专业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有相应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幼教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