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3 | 文章来源:
为加强我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直接招聘中学教师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大学现场直接招聘与本县现场直接招聘两种方式,招聘多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职位
本次直接招聘中学教师20名,根据教学需要分设:职专教师2人,高中18人。
具体情况如下表:
1、直接招聘职专教师计划(共2人)
人数 科目 学校 | 计算机C语言或机电一体化 | 电子电器 | 合计 |
县职业中专 | 1 | 1 | 2 |
2、直接招聘高中教师计划(共18人)
科目 人数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合计 |
桃江一中 | 1 | 1 | 1 | 1 | 1 | 5 | ||||
桃江二中 | 1 | 1 | 1 | 1 | 4 | |||||
桃江四中 | 2 | 1 | 1 | 1 | 1 | 6 | ||||
桃江六中 | 1 | 1 | 1 | 3 | ||||||
合计 | 3 | 5 | 2 | 1 | 1 | 1 | 2 | 2 | 1 | 18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学历和资质条件
1.省级示范高中(桃江一中)语文、数学、生物专业限“985”、“211”大学一本及以上学历,英语、地理专业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层次本专业教师资格证和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语文科需二甲普通话证)。
2.市级示范高中(桃江四中、桃江六中)语文、政治、历史专业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他专业限一本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层次本专业教师资格证和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语文科需二甲普通话证)。
3.职业中专限二本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和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4.其他普通高中所需教师限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层次本专业教师资格证和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语文、英语科限一本以上学历且语文科需二甲普通话证)。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