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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益阳市中小学教师(幼师)招聘40人公告

2016-05-15 | 文章来源: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区委、区管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师)40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公开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

1. 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服从分配。

3. 近两年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 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6年5月29日。

5. 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核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6年5月13日,招聘公告在益阳市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和益阳市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5月29日(双休日照常上班)。

2. 报名地点:大通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会议室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委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持《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条件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3张彩色免冠照片。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大通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幼师)报名登记表》。

4. 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实行多程资格审查。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需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6年6月17日-6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报名人员同时持相关原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愿放弃。

招聘计划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1:3的比例方可开考,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考生参加综合考试(笔试、面试)及体检均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三)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专业技能和政策法规。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15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小学语文、数学岗位采用合堂笔试,笔试内容各占50%)。

笔试时间:2016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大通湖区一中(国家教育标准化考室)

笔试查分:考生如对公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6月24日前书面向区社会发展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查分范围只涉及漏评、漏合、错记、错合,不涉及评分标准及宽严尺度。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类别的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备考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当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入围人员末尾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同时入围。如有自愿放弃者,则依次递补,以达到规定比例。

(1)教师面试主要考查个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采取现场抽题说课与讲师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量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提问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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