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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衡阳衡南县招聘高中学校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36人简章

2016-07-18 | 文章来源:

原标题:衡南县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学校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简章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和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6名。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在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衡南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协调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管教育领导任正副组长,其他县级联系教育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育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其他相关部门副级任办公室副主任,教育局班子成员为办公室成员,协调办公室负责高中教师招聘日常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多程监督整个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6年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6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如下:

(二)招聘报考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须须具备招聘岗位相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师范类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学历要求:报考县一中要求本一及以上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要求本二(不含独立学院)及以上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或本一院校全日制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5、除本县在编教师外,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须凭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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