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6 | 文章来源:
根据中共安化县委、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化县“5133”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发〔2017〕2号)精神,结合我县人才需求实际,现将2017年高层次人才(第一批次)择岗分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县委人才办根据各职能单位和产业发展办公室、重点工程指挥部、政府性平台公司申报的人才需求计划及引进人才专业、数量,编制内按照1:1.2的比例设置岗位,编制外按照1:1的比例等额设置岗位。
二、岗位设置数量
第一批次共设置岗位50个,其中:编制内41个,编制外9个。分11个类别,其中:经济金融类7个,城规土建类7个,法学类2个,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类5个,交通运输类2个,环境科学与工程类5个,农学大类5个,医学大类6个,食品检验与生物类2个,师范专业类5个,其他专业4个(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
三、择岗工作安排
1.择岗对象: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
2.择岗时间:2017年7月10日上午9:00。
3.择岗地点: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
4.择岗流程:由考生按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选择(并列名次抽签决定选择顺序);其他专业考生按考场进行分配,同考场按照所需职位1.2倍提出备选职位,由考生按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选择(并列名次抽签决定选择顺序)。
5.注意事项:
(1)择岗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7月10日9:00准时报到,不按时报到或缺席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择岗人员可提前了解人才引进单位情况,现场自主择岗时间控制在每人3分钟以内。超时一次后退一位择岗,择岗后须本人签名确认。对岗位不满意而放弃者,须递交自动放弃承诺书。
(3)每位择岗人员须本人到场择岗,不得由别人代为择岗,由于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的,须书面委托他人择岗。
(4)择岗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按规定择岗或者自愿放弃择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安化县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第一批次)
安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