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5 | 文章来源:
为提高桃江县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经县编委研究同意,面向桃江籍县外在编教师公开择优选调6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桃江籍县外在编教师,包括配偶是桃江籍或在桃江工作的。
2、本省县外工作的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省外工作的教师应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例如年龄上限为35周岁,即要求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要求: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层级教师资格证;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语文科需二甲普通话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近三年年度考核(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有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4、25日
2、报名地点:桃江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张;编制部门开具的编制证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桃江籍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人员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