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30 | 文章来源:
为了促进沅江市教育事业优质均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益阳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我市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72名,具体职位见“沅江市2018年赴高校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报考者的学历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或全日制教育类硕士研究生;
(2)全日制一本高校毕业生。
(3)小学、特校可放宽至全日制二本高校毕业生。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报考职位相应层次、相关专业的教师资格证要求;
4、沅江市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