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江县高中教师和职业高中教师共138人。第一轮公开招聘拟聘用66人,余下计划72人,若第一轮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在第二轮对应岗位上进行递补。现将第二轮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三)需满18周岁以上(2000年 6月19 日之前出生的)。
(四)具有良好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见岗位表(附件),详情请登陆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江县教育体育局网站查询。
(七)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含已申请转正特岗教师)和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定岗教师不在报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