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4 | 文章来源:
为了促进沅江市教育事业优质均衡持续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面向沅江市外在编教师公开择优选调中小学教师5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
沅江市市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三、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中小学教师52名。具体职位详见《2018年沅江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调职位表》(附件1),当某个职位出现报名不足时,可将该职位选调计划调整到北部有需求的中心学校。
(二)选调条件:
1、年龄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内;
2父母或配偶为沅江籍或在沅江工作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3获地州市及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例如年龄上限为35周岁,即要求198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报考城区高中教师的,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一本及以上;报考乡镇高中、城区初中、城区小学教师的,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报考乡镇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小学教师,第一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
3、报考高中、初中类职位须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类职位须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报考心理学职位的,其所学专业要求为心理学类,教师资格证为高中类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殊教师职位的,其所学专业要求为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要求为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者具有报考职位一年或以上的教学经历。
5、在编在岗教师,进入单位方式符合相关政策。
6、年度考核近三年(工作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为合格及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工勤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