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7 | 文章来源:
根据《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100名,均系全额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设置详见《2018年岳阳楼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初定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 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 年龄条件:到报名开始日,本科学历考生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人员),硕士研究生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4. 资格条件:①应聘对象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②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最低为二甲,其他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最低为二乙。各岗位具体报名条件见《2018年岳阳楼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条件表》(附件2)。
5. 专业条件:申报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岗位要求专业对口。
6. 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适应正常教学工作。
岳阳楼区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到期、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均不得报名。